司教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掌境内税务工作。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1、君主。《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2、公卿大夫。《周礼·天官·太宰》:“主以利得民。”注:“主,谓公卿大夫。”3、大夫之妻。《国语·晋语二》:“主孟啖我。”注:“大夫之妻称主
参见“大冢宰卿”。官名。北周采用古代官制,仿照《周礼》,中央机关统于六官,天官大冢宰为六官之长,大冢宰统领百官,相当后代的宰相。北周末期,外戚权臣杨坚以大冢宰的名义统治北周;到隋朝建国,北周制度全被废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鸿胪寺,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清朝“军机章京”之俗称。
明朝户部总科佐贰官。洪武六年(1373) 置,二人,协掌科事。十三年罢。
官名,战国时置,掌管理漆园。《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注:“蒙,县名。”
官名。唐朝始置,为内诸司使之一。亦称内苑使。五代后梁改内园栽接使。宋复旧称,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
元、明、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明中期以后又称“土司”。元始设,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其名号与流官无别。明清沿元制,且有发展。专设名号,以别于流官。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