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救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东汉初临时设置,统兵征战,事迄则罢。魏、晋制度,骠骑将军为重号将军,仅次于大将军,高于诸名号大将军,本不须加“大”。然两晋将军名号愈授愈滥,遂又增置此号,居诸名号将军之首,一品。多加于权臣元老,
官名。三国魏置,职掌不详。见《宋书·礼一》。
三公之位的代称。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三足,故用为三公的代称。司即职位、掌管。《后汉书·谢夷吾传》:“宜当拔擢,使登鼎司。”《后汉书·袁绍传》:“司空曹操祖父腾……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门下省诰院官员,掌起草发布诰书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唐朝后期,宰相常兼节度使,节度使亦常加宰相衔,皆称使相。五代时,节度使多带宰相衔,但不预朝廷政事。宋初,凡亲王、枢密使、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均称之,实与宰相之职无关。神宗元丰(1078—1
泛指县官或掌管一城的官吏。《后汉书·章帝纪》:“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注:“任,堪使也;典,主也。”《论衡·非韩》:“不任典城之吏。”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刺奸曹,设属一人,主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