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戎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也。”《周礼·夏官》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前者掌管兵械,后者掌理戈盾等器,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也。”《周礼·夏官》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前者掌管兵械,后者掌理戈盾等器,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
官名。掌管皇帝宴席。《汉书·周勃传》:“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尚席,主席者也。”女官名。秦置,汉因之,为汉宫中五尚之一。掌管宴席。《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景帝居禁中,召條侯
官署名。又作支承所。金朝置,属太府监。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设都监二员领所事,秩正九品。官署名。又名支承所,金朝置,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其官有都监二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
使职名。唐朝修改律令格式之官,先以中书门下官充任,德宗建中元年 (780) 置,二年停,委刑部删定。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专门学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名。隋于光禄寺置掌醢署,有令及丞,所属有掌醢十人。唐沿置,令及丞掌供醢醯之物。所属有府、史、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醢匠、掌固。宋光禄寺有油醋库监官,当掌醢署令之任。金元不设,明清称掌醢署署正、署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车路头传》:“及太宗即位,拜(车路头)为散骑常侍,赐爵金乡公,加忠意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见。
官名。北周置,命品阙载,为左右司武上大夫的副职。任小司武大夫不言命品者, 见《隋书·吐万绪传》: “累迁大将军、少司武。”参见“左右武伯上大夫”。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军中佐官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与护国军政府时两广都司令部置,为副官处的长官。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亦置。均掌总务、警卫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