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弓矢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下分三库,属太常寺。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副使、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掌百官朝服及诸司礼衣,仪仗,遇大礼则出借,礼毕收回。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殿中省。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官名。十六国燕置,统殿中兵,侍卫宫殿。见《晋书·慕容德载记》。
即“皇太弟”,见该条。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即“太子三校”。
即“对换”。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即“对换”,见该条。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