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员
明清六部、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的通称。以其分司摄事,故名。又称司官。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如清末军机章京、总理衙门章京等,也称为司员。
明清六部、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的通称。以其分司摄事,故名。又称司官。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如清末军机章京、总理衙门章京等,也称为司员。
官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各监均置,正六品,后渐为次等宦官,受役于有权势的太监。隶司礼监。平日看守六科廊、报水、巡街、礼仪房。夜间奉命寻查火警, 齎送大臣赏赐, 收接表笺礼物等,均为差
官名。唐朝殿中省诸署监置,宋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主管财物及出纳的官。《周礼·天官·序官·司会》注:“会,大计也。司会主天下之大计,计官之长,若今尚书。”
周朝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机构,相当于“太学”。《礼记·王制》: “周人养国老于东胶。”郑玄注: “东胶,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
见“驻藏大臣”。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秩二百石。鸿池,池名,在洛阳东。官名,汉置,属少府钩盾令,俸二百石,掌鸿池。鸿池,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分为东、西八作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宫内御服首饰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诏举,彭景直及第。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委员会,掌襄理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