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书生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标各级,掌理文书事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标各级,掌理文书事务。
清朝任官方法之一。又称加捐指省。根据捐纳制度规定,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不等抽签分发,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称为指省。清朝可以用钱买官,在买到官员资格后,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
官名。魏、晋皆置,属太史令,掌候天文。后世称灵台郎。见《历代职官简释·望候郎》。官名。魏晋时置,属太史令,掌候天文,后世的灵台郎即为望候郎的改称。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皇太后宫设左、右护卫,左护卫太保统领左护卫。掌皇太后宫护卫事。 耶律独攧为皇太后左护卫太保。 (《辽史·耶律独攧传》)
官名。即将作少监,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少匠,玄宗天宝十一载(757) 定名将作少监。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少监为将作少令。详见“将作监”。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元十年 (1273) 四月,由西川统军司改立,置司于成都。置行院事、副使、佥院、同佥等职。十三年四月,以东川行院併入西川,合称东西川行枢密院,又称四川行枢密院。十五年九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位在祗候高品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黄门内品。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入北京后,仍用为取士之法。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副使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