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 主持掌管某事。《尚书·高宗肜日》: “王司敬民。”② 泛指官职。《吕氏春秋·审分》: “百官,众有司也。”《管子·小匡》: “制王家有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③官署名称。隋、唐以后历朝所设名称不一,地位悬殊。多用为六部之下的一级机构,隋至元称司,明、清称清吏司,如吏部文选司、礼部主客司。至清末新设之部改称局,其制同司。宋、金之尚书省、元之中书省亦设左、右司,分管六部事。尚有属于独立的中央机构者,如金、元之大司农司,明、清之通政使司; 有属于地方机构者,如明、清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 有属于军事指挥机构者,如宋之殿前司、明之都指挥使司; 有属于负责具体事务之机构,如五城兵马司、市舶司、盐课提举司、巡检司;亦有前后变化较大者,如宣抚司、安抚司等,宋朝作为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明、清则专为土官所把持的地方政权机构。①官府泛称。李商隐《上翰林萧侍郎启》: “图书之府,鼎鼐之司。”又,明、清之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明中叶以后,各土官衙门又泛称“土司”。参见“土司”② 。


官署名。(1) 唐宋以后尚书省各部设司办事,分掌本部主管之政务。独立之官署亦有称司者,中央行政部门如宋代的三司,金的司农司、卫尉司、元的大司农司、详定使司,明代的通政司、行人司;地方官署亦有以司为称的,如宋代的按抚使司、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合称帅、漕、宪、仓四司;明清有布政司、按察司。(2)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复以司为部的职权划分单位,设司,和厅、局平行,下辖各科。其他中央和地方机关也有设司的;如北洋政府时期,蒙藏院分置两司;民国初年各省均置司,三年(公元1914年)后改厅;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分置三司。

猜你喜欢

  • 监使

    官名。宋朝地方行政区划监的长官。职掌与知州、府事略同,选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或称知监事,简称知监。官名。宋代地方政区监的行政长官,见“知监”。

  • 贴房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 征收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征收核算。

  • 内省使

    官名。辽置,见“内省”。

  • 八剌合赤

    即八刺哈赤。

  • 村民会议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依照《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的规定,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编为一村;因情形特殊,不便同别的村庄

  • 西府

    ① 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元显府号西府。② 东晋“西中郎将”府的省称。③ 宋朝枢密院别称。

  • 黄龙府学

    辽朝官立学校。掌教授黄龙府附近生员。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等职。

  • 宫门仆射

    官名。北魏置,掌诸宫门卫。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北齐沿置,设六人,从八品。参见“宫门署”。

  • 宣札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