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官名。宋太宗淳化二年 (991) 改殿前承旨置,位在三班借职上、右班殿直下,无职掌,为低级武臣阶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承节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爵名。南朝宋“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王弘传》。
官名。即驿丞,又名传宰。详见“驿丞”条。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参见“仪曹郎”。
官署名。即尚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垂拱元年 (685) 以后又改名文昌省、中台等,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省。官署名。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尚书省为文昌台,不久又改称文昌都省。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