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通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十三年俱裁。
官名。明置,为通政使司官员,正四品,其位次于本司长官通政使(正三品)。佐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缮写诉告缘由,赍状奏闻。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十三年俱裁。
官名。明置,为通政使司官员,正四品,其位次于本司长官通政使(正三品)。佐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缮写诉告缘由,赍状奏闻。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
即“江苏清吏司郎中”。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701—704)初改铠曹参军事置。十六卫各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兵械甲仗、公廨兴缮、罚谪,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四卫则兼骑曹参军事; 禁卫军六军各置一员,正八品下; 太子十率府各置一员,
官名。清末度支部金银库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改度支部,设金银库,始置。一人,正五品,奏补。掌主管库务。
官名。明洪武三年在王府置谘议官,掌谘谋众事。见《明史·职官四》。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户部置,分属金部,掌审覆、供给时赐、俸给,由金部郎官领之。
刺史等地方长官的别称。《晋书·周访传》:“二君皆位至方岳,功名略同。”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中兵曹置,与左中兵曹并掌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置郎(郎中)。东晋、南朝省并“中兵曹”。北魏复置,与中兵、左中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掌畿内兵士名籍、兵役
《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①军吏。掌查获军队中的奸细,拘捕敌方间谍。《周礼·夏官》:“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敌。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国邑”。②
官名。元置,见“左藏提点”。
官署名。宋朝置,掌后苑所属房廊,寄囤蔡河商人所运谷物,存放淮浙江湖六路运到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