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名。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与黄沙治书侍御史同时设置,收禁黄沙治书侍御史所未判和已判的诏狱人犯及其他复审案件所应收禁的人犯。太康中撤销。其存在时间虽不长,却开创了在监察机构之下设置监狱的先例。
见“行宫留守”。
官署名。即殿前司。
代行卫尉职事。卫尉,掌宫门屯卫兵。《后汉书·窦融传》:“二十三年,代阴兴行卫尉事。”参看“卫尉”条。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都承旨下。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官名。北魏洛都时代,于畿郊经途要隘各置尉,职掌稽察行人,维持治安。北齐沿其制,于畿县各置行经途尉:邺县置十二行经途尉;临漳县左部尉所属有九行经途尉;成安县后部尉所属有十一行经途尉。据《隋书
见“太医院教习厅”。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肃政厅的长官,见“肃政厅”。
唐五坊之一,以狗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