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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司

官署名。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隋、唐、五代皆置,隋朝有郎一员,唐朝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尚书右丞副贰,掌监督管理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政务。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监管兵部、刑部、工部、案钞房,亦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辽朝沿置。金朝掌本司秦事,总察兵、刑、工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注官,迴避其间记述之事,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元朝并尚书省入中书省,遂改隶中书省,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置,掌兵房边关、站赤、铺马、屯田、牧地五科,刑房法令、弭盗、功赏、禁治、枉勘、斗讼六科,工房横造军器、常课缎匹、岁赐、营造、应办、河道六科,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元末朱元璋中书省置,有郎中、员外郎; 明洪武十三年 (1380) 随中书省罢。② 大理寺所统官署。明洪武十四年 (1381) 复置勘磨司,分左、右,有司丞、司副各一员,二十年罢; 建文 (1399—1402)初改大理右寺为右司,置都评事、副都评事、都典簿等; 永乐(1403—1424)初复名右寺。③ 清朝宗人府,盛京礼、兵、刑、工四部均置,分见各条。


官署名。元置,属中书省,掌兵房、刑房、工房三科。《元史·百官一·中书省》:“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司。右司所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曰铺马,四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月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横造军器,二曰常课段匹,三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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