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或由本衙门拟定正、陪咨吏部,或予取数名,交吏部注册,缺出依序升用。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
官名。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官名,也省称法曹,汉置,为法曹长官,掌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至隋多沿置,然所掌与汉不同,掌狱讼罪法事,隋以后无。
官制用语。又称残阙。宋朝吏部四选的破格阙榜公布十日后,所剩无人愿认窠阙,称为残零阙。再放榜公布十日,所剩无人愿认为,称为无人愿就残零阙。年老免铨试选人或杂出身人,许注授此类窠阙。
官名。即金正,见该条。
即“榜式”。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位比王官。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后部军。《三国志·蜀书·周群传》:“先主欲与曹公争汉中……时州后部司马蜀郡张裕……谏先主曰:不可争汉中,军必不利。”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