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处
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均沿五城理讼之例,掌审理诉讼案件。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为内外城预审厅。
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均沿五城理讼之例,掌审理诉讼案件。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为内外城预审厅。
参见“右主客郎”。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太子左宗卫率置,太子左司御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中宗神龙元年(705) 又改为左宗卫率,睿宗景云二年(711)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掌斋祠。
“朱衣直阁将军”的省称。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阁属官,秩从四品下,掌警卫宫廷。
杂任职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五十人,门下省员额五人,掌修补制敕之事。
散官名号。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授库副使、仓丞等,后内官品秩屡更,则专授从七品内官。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官名。东汉末设,仅置于有邸阁之郡县,主管邸阁即军屯之处资粮。三国、晋朝沿置。官名,东汉末年置,只在有邸阁的郡县置,掌邸阁(即军屯处)资粮。其后,三国、晋皆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