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次长
官名。民国时期设置,为参谋部或参谋本部的副长官,见“参谋本部”。
官名。民国时期设置,为参谋部或参谋本部的副长官,见“参谋本部”。
武官名。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有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之额缺,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不准推升部院缺。惟坐办堂郎中、总理六库事务郎中
副职。《周礼·天官·大宰》: “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贾公彦疏: “谓小卿副贰大卿。”
即“巴克什”。
官名。新莽末刘永割据政权置,任其弟刘防为之。三国蜀后主景耀四年(261) 复置,迁尚书令董厥为之,与诸葛瞻共同辅政。三国魏末亦置,二品。西晋初,不置司马,不给官骑,王濬任职后,“诏依征、镇给五百、大车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苻坚为伐江南而设,以强弩将军王显任之,统兵戍下邳。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厘金税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