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厅
官置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参议厅条。
(1)清末各部通设机关。审议本部法令及审议各司重要事务,设左右参议各一人,正四品,参事四人。(2)北洋政府时期步军统领衙门置,设左右参议和参议等。
官置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参议厅条。
(1)清末各部通设机关。审议本部法令及审议各司重要事务,设左右参议各一人,正四品,参事四人。(2)北洋政府时期步军统领衙门置,设左右参议和参议等。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后部军。《三国志·蜀书·周群传》:“先主欲与曹公争汉中……时州后部司马蜀郡张裕……谏先主曰:不可争汉中,军必不利。”
官署名。明朝工艺制造部门。设于工部及各布政使司。掌造其它同类专业局(如军器局)所不属者。工部所属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进行管理。各布政使司所属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官署名。明置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署名。即“旗籍清吏司”。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秩正九品上。元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上,称医效郎。见《金史·百官一》。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有札子作为下行文,元、明仿宋制,改称札付。清朝沿用,但与札区别使用。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时用札付,余用札。如巡抚行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提督行文
官署名。清末中央军事管理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划一全国军制,督练新军诸事宜。置总理练兵事务大臣一人,会办练兵大臣一人,襄办练兵大臣一人,特简王大臣兼充。下设提调一人。辖军队、军令、军学三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四年(630)“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
以龙名官。详见“龙官”条。
诸官署正副长官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