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护
官名。为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的警卫人员,亦称牌刀手。《贼情汇纂》卷三说: “主出入侍从,值宿伪王府如侍卫。”东王府有东殿参护一千六百人,西王早死,另置西殿参护四十人,官阶均为职同将军;北、翼二王府置北、翼殿参护各八百人,南王早死,另置南殿参护四十人,附于北王府,官阶均为职同总制。
官名。为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的警卫人员,亦称牌刀手。《贼情汇纂》卷三说: “主出入侍从,值宿伪王府如侍卫。”东王府有东殿参护一千六百人,西王早死,另置西殿参护四十人,官阶均为职同将军;北、翼二王府置北、翼殿参护各八百人,南王早死,另置南殿参护四十人,附于北王府,官阶均为职同总制。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官署名。宋设此官署,掌管纸币流通事务,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见《宋书·食货志下三》。
官名。汉代有籍田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始加署字,称籍田署令与籍田署丞,属司农寺。职掌见“籍田令丞”。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庆丰闸之官员,未人流。隶于坐粮厅。掌闸门之启闭,水大则泄,水小则蓄。兼司东直门角楼回龙闸。并管束运米脚夫,勿任抛散。
即“三旗庄头处”。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春路钱帛司”。设于长春州,掌钱币铸造等事。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1053)。设都提点等职。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西京左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