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长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后,不置参军处,但仍设参军长。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后,不置参军处,但仍设参军长。
宋朝阁名。仁宗庆历元年(1041),以寿昌阁改名。嘉祐八年(1063)英宗即位后,藏仁宗御书、御制文集于阁内。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以英宗御书附于此阁,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数与龙图阁同。徽
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乾道中,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以臧否定等,政平讼理为臧,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臧分为臧之最、臧之次、臧之下三品,否分为否之最,否之次,否之下三品。高
官名。北齐置于皇子王国,员额二人,掌文字书籍之事。
监狱名。隋唐时,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即使与大理寺、御史台官员组成“三司”,推鞫重大案件,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也并不具有独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见汉书·樊哙传》,管理侯的家事,并可向皇帝上书,报告侯的情况。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柴”。
膳部郎中、员外郎统称。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