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长任用资格

县长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县长任用法》的规定,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一、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二、高等考试行政人员考试及格,并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者;三、在依法举行县长考试以前各省考取的县长经过考试院复核及格,并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者;四、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学各学科,并持有毕业证书,且曾任荐任官两年以上,经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明书者;五、曾任简任官一年以上,经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六、曾任荐任官三年以上,经甄审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七、现任县长,经内政部呈荐,由铨叙部甄别审查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八、曾任最高级委任官五年以上,经铨叙合格,成绩列甲等并有证书者。另外,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亦可被任用为县长:一、曾任县长两年以上政绩卓著并有公文证明者。二、曾任荐任职五年以上成绩显著并有公文证明者;三现任最高级委任职,有异常卓著的成绩并受过升级奖励者;四、曾任委任职七年以上成绩优异并有文书证明者。

猜你喜欢

  • 提举太史局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

  • 部本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通本”对称。清制,在京部院衙门之题本直接送达内阁,俗称“部本”。参见“通本”。

  • 县田曹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洪范五行传》说:“田曹共畜养。”其职掌在于劝农。北齐于京县置田曹掾,紧接在户曹之后,而外县不设田曹,似京县田曹为分户曹之职,专司田宅之事。

  • 黄藏令

    官名。晋朝有中黄藏令,南朝有中黄令,皆掌宫中金银币帛库藏,北齐置此,为太府寺黄藏署长官,职掌略同。隋初沿置,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省并左藏监。

  • 左领军卫将军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左御卫为左领军卫,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

  • 领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三年(1877)始设。秩五品,奏补。掌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书记官、二等通译官各一人。外交官名。派驻外国商埠,保护侨商。外国始于意大利的威尼斯市,外国派驻我国始于清

  • 提塘

    见“提塘官”。官名。清置,又称“提塘官”,多数省每省一人,也有两省一人的,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由兵部任用)驻京,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见《清史稿·职官一·兵部》、《清会典·兵部·驻京

  • 安抚制置大使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置于江南西路,以安抚制置大使为长官。四年,又置于荆湖南路。五年,又置于成都府路。八年,复置于江西。掌一路行政、军旅之事。属官有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干办文字

  • 司礼大夫

    官名。即礼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礼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参看“礼部郎中”条。

  • 野虞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农事及山野林木。《吕氏春秋·季春》: “命野虞无伐桑柘。”高诱注: “野虞,主林官。”《孟夏》: “命野虞出行田野,劳农劝民,无或失时。”官名。掌田及山林。《礼记·月令》:“是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