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古代天子有二十七世妇。世妇,既是宫中女官,又是天子的妃子。世妇掌管祭祀,招待宾客、吊祭卿大夫之丧。《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注:“有妇德者充之。”疏:“掌祭祀、宾客、丧纪,帅女官而濯溉。”《后汉书·
官名。南北朝置,掌戎杖器械。铠曹参军南齐时公督府置,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亦置,如李叔向为徐州铠曹参军,带郭浦戍主,见《魏书·李灵传》。北齐置铠曹行参军,见《隋书·百官志中》。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
汉朝推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指能胜任繁重任务(职事)的官吏。《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邓禹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司为通政寺,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通政寺丞。成祖即位,复旧制,复称通政使司左、右参议。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有讨秽将军严尤。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王莽传》:“诛貉将军阳俊、讨秽将军严尤出渔阳。”
①《周礼》官名。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下士爵。掌丧事服饰羽毛。《周礼·天官·序官》郑玄注: “夏采,夏翟羽毛。《禹贡》: ‘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緌,后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②
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其用意在于劝农。《商君书·靳令》说:“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
即指科举。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又,对此种人简称为“科甲”。唐科举之制,按试题难易程度,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并称科举为科甲。由科举入仕者称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