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佐史
吏员名。唐代县置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其下各设史以佐之。宋初合佐、史为一职,为县吏之一,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下。
吏员名。唐代县置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其下各设史以佐之。宋初合佐、史为一职,为县吏之一,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下。
官名。战国置,为武官。《古玺汇编》第四七号: “左中军司马。”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85)始置。初置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数十员。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与御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
即“安徽清吏司”。
伎术官名。隋置,见“相博士”。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由提刑按察司改名,简称监司、宪司。定制设二十二道,分属于中台、南台、西台管辖。成宗大德九年 (1305) 五月,改为详刑观察司。十月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易掾二人,掌授《易》。
官署名。西夏中等司。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