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选官途径之一。世选之制在统治部族中实行,皇族四帐,世选北宰相,国舅五帐,世选南宰相。
官名。宋初,国家财计归三司,户部无职掌,止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以受天下上贡、元会陈于庭。见《宋史·职官三·户部》。
官署名。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明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唐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元稹等十六人及第。宋于真宗、仁宗时诏举。
官名。明朝南京都察院专管上下江防之事的御史。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遇翰林学士院偶阙学士时或置,以别官兼任,掌暂行学士院文书。官名。他官暂行翰林院中文书,称为权直。南宋乾道九年(公元1169年),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局内分设军事、步兵、炮兵、工兵四科。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务司”,参见该条。
官名。清末地方交涉使司之属官。协助办理交涉事务。分一、二等,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掌翻译,其长官为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后汉书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三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称“堂札子”,系中书行遣小事时所颁公文。清朝称“堂札”,即堂官委派属员差务时所颁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