厩牧令
官名。见“太子厩牧令”。
官名。见“太子厩牧令”。
即“小内史下大夫”的省称。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
官署名。渤海国置,比御史台,有大中正一员,比御史大夫。
官名。北周置,司武上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彝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名。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设”。
官名。春秋战国置。守城军吏。《墨子·迎敌祠》: “五人有五长。”小吏名,战国时已有此吏。五长,也写作伍长。五人为一“五”,设五长一人。《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又《墨子
官名。宋置,多为州郡守臣兼任,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凡诸营之名籍,较其壮怯而赏罚。见《宋史·职官七·经制边防财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