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仇局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选举制度。明朝荐举科目。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吏察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
地区名。指蒙古高原北部,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二区。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辉特二部,分为四盟: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
官名。见“公府骑兵曹”。
官名。简称旗籍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设满洲三人,蒙古二人; 后改宗室一人,满洲一人,蒙古二人。
官名。或称律学博士。三国魏明帝即位(226)始置,教授刑律,谘询法律。两晋廷尉皆置。南朝宋置一员,仍隶廷尉;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三班; 陈置胄子律博士,八品
官署名。北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置,掌管理开封府界与南京(今河南商丘)、亳州、宿州等地沟洫河道。宝元二年(1039)罢,令所在官员与开封府界提点司及转运司各认地段分管。神宗熙宁九年(1076),以
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知杂侍御史)合称。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设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不久即罢。后改置通政使司。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魏书·毛修之传》:毛法仁“高宗初,为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