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监
诏狱名。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系囚无常法,无定制,用刑至为残酷,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一入诏狱,多苦辱至死。
诏狱名。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系囚无常法,无定制,用刑至为残酷,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一入诏狱,多苦辱至死。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以曾任方牧者为之,都督南兖等五州诸军事、辅国将军、南兖州刺史昌义之首任此职。负责宫内侍卫,属中领军 (领军将军)。天监七年定为十班。陈改为四品,秩千石。北魏亦置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官署名。元朝置。建置、品秩、职掌、设官皆同大都太仓。
清末新军编制。不同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除有步兵二标外,还有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不隶属于镇,相当于民国时期的独立旅。清末之所以有混成协的编制,是由于有些地区当时成镇的兵源不足,先编成混成协,待以后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春秋战国置,为一里之长。主里政,检举善恶。秦及西汉沿置。东汉又称里魁。北魏亦置,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每坊内有七、八百户或千户以上,设里正一人,下有二吏; 原为流外四品,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北齐沿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文宗至顺二年(1331)四月,由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改立。掌斡罗思军士。简称宣忠扈卫、斡罗思卫。置营于大都北,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置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周礼·地官》:“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脱离战车独立编制的步兵。《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作三行以御狄”,是最早出现的建制步兵。建制步兵建立后,在相当长时间内并没有广泛使用于战争,主要是驻扎在边陲山区以及后方城邑,担任边防和卫戍任务。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