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印花税处

印花税处

官署名。印花税为国税的一种,公元1624年创始于荷兰,关于财产上法律上的各种契约簿据以及人事凭证等,须购贴国家印行的印花税票,始能成为合法的凭证,是为印花税。我国在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由北洋政府于财政部赋税司附设印花税票总发行所,掌办有关事务。后因事繁,另设印花税处专掌印花税事务,为财政部直辖机关。依照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十一月六日公布的《财政部印花税处章程》规定,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均由财政总长派充。处内分三科办事,共设科长三人,科员十至十四人。直辖机构有印刷所、平市官钱局。平市官钱局设监督、副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人。各省置印花税分处管理印花税事务,以处长为主官。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沿置印花税处,为财政部组成机构。

猜你喜欢

  • 五百

    亦作伍佰,汉朝官府执役者,官员出行时充作前导,文武官员因职位不同,人数也不等。据《后汉书·舆服制》璅弩车前伍佰,公八人,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皆四人,四百石至二百石皆二人。三国蜀、晋及南朝宋亦

  • 左散骑常侍

    官名。唐、宋、辽置。详见“散骑常侍”。官名,三国魏置,掌侍从、规劝、顾问、应对。秦汉皆置散骑和常侍,皆为加官。魏文帝合二官为一,称散骑常侍。南北朝沿置。唐于中书、门下各置二人,左散骑常侍属门下省,右散

  • 欧洲司

    宫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置欧洲、美洲两司,欧州司掌理关于欧洲及澳洲、非洲各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 环卫官

    官制用语。又称“南班”。北宋承唐制,置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骁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武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屯卫上将军

  • 秩官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 按察分司

    官署名。参见“四十一道按察分司”。

  • 司理治书

    官名。三国魏置,九品。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九品,掌刑狱文献等。见《通典·职官十八》。

  • 文儒异等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崔侃等二人及第。

  • 同知中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副长官。见“中政院”。

  • 银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造金银首饰、器皿,装修数珠、小刀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