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军司徒
武官名。辽置, 见“卫军司”。
武官名。辽置, 见“卫军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广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
官名。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二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有北宫司空,为主后宫罪人之宫。
见“太祝”。
官名。西魏、北周置,亦省称为左银青光禄。《寇遵考墓志》:“(明帝)武成二年(560),除前将军、左银青光禄,司寇府都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六三之二)为加官,无具体职掌,正七命。参
官名。辽置,属北面诸厩官,掌御用马厩。其副职为尚厩副使。
官名。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置,为三司属官,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掌检计、定夺、点检、覆验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宋置,属三司。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
官名。南朝置,见“郡军府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