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诸曹之一。《通典·职官十五》说:“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或谓之贼曹,或为法曹,或为墨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其后又置墨曹,设墨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工程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定工程队操法,核议工程队应用军械器具材料,考察所属学堂成绩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官名。领中黄门等宦者。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晋书·慕容德载记》: 慕容宝“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隶属不详。北魏例由宦者担任,属长秋卿,有丞一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侍郎。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其佐官有使、副使、直长、都监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始置,为尚食局的主官,属宣徽院。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尚食局,属宣徽院,掌进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科目名。神宗熙宁四年(1071)后,改明法科置,只许以前明经和诸科举人不能改试进士科者应试,考律令、《刑统》大义、断案。徽宗时罢。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设,绍兴十六年(114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赵王元年 (319)石勒以中垒将军支雄、游击将军王阳并领此职,专理胡人辞讼。后王阳统六夷辅佐石弘镇邺城。
官名。西汉鸿胪有主簿,后代因之。隋初,鸿胪寺置主簿。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太宗贞观(627—649)中减一人,改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