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使
见“宣徽院”。
见“宣徽院”。
官制用语。宋朝高级官员俸禄外的加给。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及兼秘书监给酒,宫观副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枢密直学士给茶、节度使、副使以下给米面。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归属少府,秩六百石,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族事务,属吏有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官名,东汉置,属少府。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六百石,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三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五阶,秩正三品。
见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春官府司宗司长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略同“司宗中大夫”。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齐书·袁聿传》:“大象末,
即“分得拨什库”。
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