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太子典仓署次官。隋朝沿置,员一人。唐朝置二员,从九品下。金朝宫师府置,正九品。见“太子典仓令”。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内正司,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设于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置,属内正司。秩正五品,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设提领、
即侍御史知杂事。
官名。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春官府长官,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宋置,见“提举市舶司”。
见“勋武前锋五职”。
官名。唐玄宗前后置,以宦官充任,掌供奉朝会,赞引亲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见辞谢等。五代后梁沿置。其后,渐以安排武臣,无职掌。宋因之,属横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太祖乾德二年 (964)
宋朝左金吾引驾仗司简称。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