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狗
官名,汉时对马国等置此官,类似中国的丞相、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对马国,其大官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至一大国,官亦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
官名,汉时对马国等置此官,类似中国的丞相、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对马国,其大官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至一大国,官亦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宫苑名。五代后唐置,备游幸,及供进蔬果。设官不详。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皇族之军政。置详稳、都监、将军、小将军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皇族之军政、设官有舍利详稳、舍利都监、舍利将军、舍利小将军,领诸舍利、梅里以司其事。
官名。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主纠察。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官名。唐置,掌牧群护卫之事。地位次于牧长,参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管理西北各部。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直属省政府,掌理全省警察事务。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
官名。辽朝南面官,总领翰林院之事。多兼掌修国史等事,常以契丹人为之。官名。辽代设此官,为翰林院长官,掌天子文翰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三·翰林院》。
官名。清朝侍卫处职官,次于侍卫班领。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二十四人,由侍卫中遴选。掌领侍卫之事。
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即堂除,见该条。
汉朝宫名,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见《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参见“永信少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