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官群吏。《尚书·商书 ·伊训》: “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国语·周语上》: “百官御事。”
见“十武将军”。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所领官署,置令、丞各二员,司历二员、监候四员,另有历、天文、漏刻、视祲博士;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太史局。参见“太史局”。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五人(不常置),每镇七人,每营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经理文牍,由护军官等差遣。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
公府诸曹之一。见“公府典宾曹”。
官名。北周置,见《周书·邵惠公颢传·孙亮附传》。掌畜牧牛马之事。
宋朝宝文阁省称。
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征时督运军粮。七品。隶御史台。参见“督军粮执法”。官名,三国魏置,属御史台,掌督运军粮,位低于督军粮执法。参看“督军粮执法”条。
官名。隋朝始置,员一人,从四品上,掌东宫诸门禁; 长史以下属官,同太子左内率,又有直长;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宫门将,降为正五品,监门直长改为直事。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复为太子左监门率府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