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额设一人,于都统、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掌拣选习射官兵,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额设一人,于都统、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掌拣选习射官兵,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该校学生,皆有一技之长。《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官署名。西晋武帝时改秘书署置,属中书省,管理艺文图籍。以秘书丞为长官,称中书秘书丞,其属有秘书郎、校书郎等。惠帝永平元年(291)罢,改置秘书。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旅帅十六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掌护卫旅帅。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官署名。元朝始设于太宗时,置所于新卫,收贮山东、河北钱粮,以供军用。宪宗二年(1252),忽必烈采姚枢建议,于汴、卫等地设五军储仓,统之于都转运使司。七年,使司罢。世祖中统二年(1261)复置。
官名。战国楚置。掌一郡行政的长官。《鹖冠子·王铁》: “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郡大夫不以时循行教诲,受闻虽实,有所遗脱,不悉以教柱国,谓之乱郡,其诛郡大夫无赦”。官名。官名。春秋时期郡、县并设之时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海军卫生防疫,疗病治伤,筹备药料,以及海军医务人员开补升调、教育。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军医五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掌管受发文件,为从七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都事》,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明清置,见“布政使司经历”。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