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洪武十五年 (1382)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正九品。十七年,改正七品。建文二年 (1400)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夺位后,复旧制。永乐元年 (1403)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遂成十四道。
官名。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洪武十五年 (1382)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正九品。十七年,改正七品。建文二年 (1400)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夺位后,复旧制。永乐元年 (1403)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遂成十四道。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领禁兵。《三国志·卫臻传》: “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臻奏案之。”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掌殿中宿卫,管理皇帝生活事务,亦代宣诏旨,地位虽低,颇有权势。南朝
官名。太子少傅属官,两晋、南朝皆置。晋、宋七品,梁五班,陈七品、六百石。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币制局的副长官。见“币制局”。
官名。东晋置,十六国前秦沿置。掌益、宁、梁等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有时兼任刺史。
西汉黄门待诏之一,为黄门书者中的功高者。见《汉书·艺文志》。假使,指功高者。《通典·职官三》“中书省通事舍人”条说:梁“谒者十人,……功高者一人为假使,掌差次谒者。”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宋朝,时称札子,为机密文书。凡中书、枢密院处置公事,均用以指挥所部。中书札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则枢密院长官押字在下,副长官以次向上。元、明两朝改称札付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
清末军队名。是湘军幕僚李鸿章在湘军统帅曾国藩的支持下用湘军编伍的定制参合西洋运用洋枪的成法而编练的一支新的军队。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 初建时人数约七千余人,至同治四年 (公元1865年) 发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名右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副率,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典戎卫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