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卫大将军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一员,正三品,总其卫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巡警、仪仗,统内、外府府兵; 德宗贞元二年 (786)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为各卫次官。宋朝为环卫官,正四品,无定员,多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以节度使、承宣使遥领郡者为之。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一员,正三品,总其卫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巡警、仪仗,统内、外府府兵; 德宗贞元二年 (786) 置十二卫上将军后,为各卫次官。宋朝为环卫官,正四品,无定员,多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以节度使、承宣使遥领郡者为之。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1、指宫中女御、女侍,也称内御。《周礼·天官·寺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疏:“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2、指宫婢。《后汉书·邓皇后纪》:“康以太后久临朝政,心怀畏惧,托病不朝,太后使内人问之。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设镇抚二人,从五品。永乐(1403—1424)时置北镇抚司,专治诏狱,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即郎官。《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光武帝女)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故称郎官为星郎。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参谋议论。《三国志·魏书·徐干传》:“(徐)干为司空军谋祭酒掾属。”
官名。元置,为宁徽寺的佐官,见“宁徽寺”。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西周置。一说即《周礼》之“门子”。一说为《周礼》之司门。官名。西周设置,《散盘》所记有“小门人繇”(《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可能相当于《周礼·天官》之属的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
指京兆虎牙都尉所掌领的长安兵营和扶风都尉所掌领的雍县兵营。《后汉书·孝安帝纪》:“乙丑,初置长安、雍二营都尉官。”注:“扶风都尉居(驻)雍县,故俗人称雍营。虎牙都尉居(驻)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