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都尉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密院同级。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密院同级。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造舰事务。
官名。北齐太仆寺有骅骝署,置令及丞,掌御马及诸鞍乘。属官有奉承直长二人。隋沿北齐之制,太仆寺亦置骅骝署令丞,炀帝时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
吏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尚书为大天”。
官署名。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翰林供奉,掌撰拟诏旨,批答表疏,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专掌机要诏命,职权甚重。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虽非正
官名。隋朝门下省尚食局置四员,正七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沿置六员,为尚食奉御副贰,改隶殿内省。唐朝殿中省置为尚食局次官,五员,正七品上。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一员,位副使下,正
1、唐宋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资治通鉴》唐天宝二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日在政府。”注:“政府,谓政事堂。”《宋史·欧阳修传》:“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2、指政权机关。如民国时的“国民政府”等。
官名。《汉书·外戚传》有治狱使者,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的治狱之官。
官名。北魏置,西魏、东魏、北齐沿置。掌管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是皇帝左右亲近之职,地位很高,多以散骑常侍兼领,罗鉴、高季武以金紫光禄大夫兼领。北齐为门下省主衣局长官,员二人,五品。
官名。即相国。战国赵、魏、中山、秦等国置。赵国兵器《相邦春平侯剑铭》: “四年,相邦春平侯”。《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所引魏国法律“魏户律”: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参见“相国”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参见“宿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