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吏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地方行政建制之一。地位略次于府,有下属之县。因直隶于布政使司,故名。明、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略次于府,而不属于府,也有属县。因其直属于省,故改称直隶州。见《明史·职官四·州》、《清史
官名。三国魏置左右中牧官都尉三人,第六品,隶属于太仆,主管边郡苑马。属官有司马各一人,晋改称左右中典牧都尉。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官名。见“太子厩牧丞”。
官署名。隋朝光禄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醢十员。唐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供醢醯之物: 鹿、兔、羊、鱼醢; 宗庙用葅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又有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醯匠等属。宋初存
武官名。《新唐书·兵志》:“及贞观初,太宗择善射者百人,为二番于北门长上,曰百骑,以从田猎……武后改百骑曰千骑。”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六年(1269),置司于凤翔府。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移司于京兆府,简称为京兆按察司。十六年,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
内官名。皇帝嫔妃。隋炀帝置为九嫔之首,正二品。唐玄宗开元(713—714)中置为六仪之四,一人,正二品,共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置为内命妇之一,位淑容下、顺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