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医官

医官

掌医疗之官的统称。历代皆置。《周礼》有医师,掌医之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属少府。东汉又有医丞、医工长。魏因之。晋沿置而属宗正。南渡后省中正,改属门下省。宋、齐隶侍中,梁、陈因之。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北齐又称太医令、丞。后周置太医下大夫。隋、唐均置太医署,隶太常寺,置令。凡领针炙、按摩、咒禁,各有博士。殿中、殿内省另置有尚药、奉御、侍御医、司医、医佐等官。唐、五代又有翰林医官使。宋朝置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人,并领院事,以尚药奉御充。或有加诸司者,直院四人,尚药奉御六人,医官、医学无定员。辽朝北面太医局,官有使、副使、都林牙; 又有医兽局,官同太医局。南面官有汤药局。金太医院官有提点使、副使、判官。元朝太医院奉御药物,领各属职,官有院使十二人,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各二人,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人。中统元年 (1260) 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二十年改为尚医监,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置提点四人,院使、副使、判官各二人。明朝太医院设院使一人,院判二人。清朝太医院院使汉人一人,左右院判汉人各一人。另,明清各府设正科,州设典科,县设训科,皆一人,设官不给禄,掌地方医疗人材培养。


掌管医政或医疗事务的官员,天子、诸侯皆置。如《周礼》中的医师、五代时的翰林医官使、宋代的翰林医官院使,明清的太医院使、副使皆是。

猜你喜欢

  • 车驾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车驾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驾部设。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三人。掌理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 内仓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年(1651)改内官监仓设。以监督为主官。下设经承等吏员。贮藏岁入漕、白二粮,供给蒙古王公、喇嘛、来京蒙古人员、觉罗学教习、太监、匠役等人粮米,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

  • 车府令

    官名。秦朝以赵高为中车府令。汉朝为太仆属官,置一员,主乘舆诸车。东汉秩六百石。三国魏沿置,六百石、七品。东晋、南朝皆隶尚书省驾部,梁、陈则为车府署长官,一班。北魏亦置,北齐、隋、 唐、 宋, 为太仆寺

  • 劝学员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二至四人,分掌所内事务,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二年一任,任满后可连任。

  • 工程局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工务部。见该条。

  • 参议

    官名。宋朝设有参议官,或名“参议军事”。为都督、制置使、招讨使、宣抚使、安抚使、镇抚使等属官,参预军事谋划,地位低于参谋官。又,南宋初年修政局等亦有参议官。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中书省置参议中书

  • 试用

    官员在正式任命前先试用,看能否胜任此职,叫“试用”。《汉书·东方朔传》:“朔上书陈农战强国之计,因自讼独不得大官,欲求试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出师表》:“将军何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

  • 南护卫司徒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 太子备身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由太子备身正,副都督统领,侍卫东宫。九品。

  • 中将

    官名。民国军制,高级军官称将,分上将、中将、少将。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