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直隶苑马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正九品,监副,从九品; 各苑设苑长,从九品。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置,又称北京苑马寺,辖清河、金台、涿鹿、卢龙、香山、通州六监,各监又下辖四苑,共二十四苑。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设卿,从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 各监设监正,正九品,监副,从九品; 各苑设苑长,从九品。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置,为正八品下武散官。宋初沿置,正八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唯蕃官蕃兵仍授,余者皆罢。官名,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下授宣节副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田猎及戍卫。《甲骨文合集》第三二九九二片 (反面):“以多田亚戍?”
官名。清末禁卫军训练大臣正式衔名。详见“禁卫军训练大臣”。
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官名,为四辅之一。《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官名。十六国代置。《奚智墓志》: “君,故大人,大莫弗乌洛头之曾孙。”(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七)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