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都水丞司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徽宗宣和三年 (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 复置于东京 (今河南开封),十年,罢归工部。
官署名。宋置,见“都水外监”。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徽宗宣和三年 (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 复置于东京 (今河南开封),十年,罢归工部。
官署名。宋置,见“都水外监”。
官名。秦置,属将作少府。西汉因之,执金吾所属又有式道中候,掌车驾出还清道。东汉唯北军置此官。晋朝北军中候也省称中候,详见“北军中候”。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始于十二卫及左右千牛卫各置三人,正七品下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品级虽然不高,但因系皇帝近侍,地位颇重。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
官名合称。北魏置,以高官兼任,掌辅翊太子。参见《魏书·穆平国传》。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经济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原属实业部,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由实业部联合国内各银行所组织,以调整农业产品,流通农业资金,藉谋全国农村之发达为宗旨,设于南京,必要时并得呈经实业部核准,于各
官名。西周众仆官之长。详见“太仆”。
官署名。为行枢密院的简称。元至元三年,在四川、江西、浙江等处置行枢密院,“以镇遏好乱之民”。其官有知院、同知、佥院、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八·行枢密院》。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额设二人。与直班护军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下属前锋校二人、前锋十八人。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姓公府、庶姓持节府僚属。梁自七班至三班,陈自六品至九品,随府主地位而定。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诸督府亦增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