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都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设于大定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都勾判官、户籍判官等职。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设于大定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都勾判官、户籍判官等职。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郡太守的佐官,掌诉讼审判事。《秦桧要订补》:“《通典》引《汉官旧仪》:汉承秦制,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则是郡府有二尉,与他处所引异。故《通典》又云:始
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称为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起复旧职”。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朝廷起用,先授以武官,系衔添加“起复”二字,然后恢复原来官阶; 直接授以原官者,衔前亦加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属羽林中郎将。主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职掌宿卫宫禁,护从皇帝。三国魏、十六国西凉亦置。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六百石,掌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官名。北齐太子典仓署次官。隋朝沿置,员一人。唐朝置二员,从九品下。金朝宫师府置,正九品。见“太子典仓令”。
官名。元置,为西窑场的主官。见“大都四窑场提领”。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佐令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
以奴客充任的士兵。晋代常征发私家的奴僮以充兵役,是世兵制下兵士的来源之一。《晋书·刁协传》:“以奴为兵,取将吏客使转运,皆协所建也。”又《文献通考·兵考三》:“元帝南渡,有大将军、都督、四镇、四征、四
参见“十明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