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前锋营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官名。魏晋为光禄勋属官,掌音乐之事。后代多为太乐令兼领,隶于太常。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掌医疗之事。见“征税部”。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邦国都鄙士地政令之事。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均上士,正三命;司均中士,正二命。掌土地的政令。凡人口在十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五亩;七口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官名合称,即郡守、郡尉、郡监。《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秦官,掌监郡。”上文“守、尉、监”之“监”,即“监御史”之简称。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统兵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二员,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为三员,为左龙武军大将军副贰。
官署名。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