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牧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分掌畜牧马、驼、牛、羊之事。康熙(1662—1722)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佐助牧长。口外及盛京、吉林等处四个牧厂,马群二百六十一个,驼群六十五个、每群设一人,佐助牧长。其后裁撤不一。初张家口外、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分设牛群领催、羊群领催,为十群长之副。乾隆二十三年(1758)改十群长为牧长,省领催而用今称,为之副贰。无品级。下辖牧丁等役。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分掌畜牧马、驼、牛、羊之事。康熙(1662—1722)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佐助牧长。口外及盛京、吉林等处四个牧厂,马群二百六十一个,驼群六十五个、每群设一人,佐助牧长。其后裁撤不一。初张家口外、盛京及吉林等地之牧厂,分设牛群领催、羊群领催,为十群长之副。乾隆二十三年(1758)改十群长为牧长,省领催而用今称,为之副贰。无品级。下辖牧丁等役。
①贡士之法,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汉书·食货志上》: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 “兴廉
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商周金文录遗》第六○○号战国赵国兵器题铭:“十五年,相邦春平侯,邦左佼(校)口,工师长雚,冶口执齐。”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客省。职掌不详。
文书名。清朝的下行文。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亦称“谕”,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旨”。自雍正 (1723—1735) 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经皇帝审定后颁发。
官名。北魏置。侍卫武官首领,统领高军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武官名。明置,见“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①卫将军府署的省称。《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 “卫府文武,一以配骠骑府。”②隋、唐置十六卫府,分统禁卫兵。见“十六卫”。
皇帝的侍从武官。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526)置。《魏书·官氏志》: “置望士队四百人,取肺腑之族有武艺者。”
官员。清朝道员之一。设于四川,掌茶、盐生产及销售事。详“盐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