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领
见“苑副”。
见“苑副”。
官署名,汉朝亭的办事机关称亭寺。《后汉书·孝质帝纪》:“丹阳贼陸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击破之。”其后,南朝宋等沿置。《宋书·明帝纪》泰始四年九月诏曰:“自今凡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或攻剽亭寺,及害吏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宋制许官员选择差遣, 官员自己挑选差遣窠阙,称为指射, 自己要求充任某一宫观官,称为自陈。凡由于自陈而充任宫观官者,可以恢复原职,而由朝廷任命,一般不恢复原职。因为宫观官是朝
官名。又称“中军司马”。春秋时晋国置。晋国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元司马为中军的军法执行官。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晋悼公)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韦昭注: “元司马,中军司马。”参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官名。元经正监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武官名。辽置,见“诸指挥使司”。
官名。即度支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员外郎。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此制实行于明初,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