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
见“十光将军”。
官名。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则置支度副使,以主军资粮仗。
即大宗正府札鲁忽赤。
官制用语。汉朝州刺史巡行所辖郡国,以“六条”考察郡国官吏的政绩,审查罪犯有无冤屈等,称为“行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师古说:“《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
官名。掌管皇帝经筵之事。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始置。以勋臣一人充任。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翰林院、春坊官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参见“经筵”。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户部,掌榷酤、官麹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九品。
官名,汉置,出盐多的郡县置盐官令,或称盐令,掌收盐税。《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