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户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尚书省户部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尚书省户部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匡辅奚王,治理奚六部。置于太宗时,二员。
官名,汉置,为将作大匠的属官,掌管大木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注:“如淳曰:章谓大材也。旧将作大匠主材吏名章曹掾。”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属宣徽院,秩从六品。十九年(公元1282年)升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诸侯卿大夫之丧。北周依《周礼》之制置职丧中士,正二命,职丧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夏采下大夫。
见“磨勘司左司副”。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置参赞一员掌厅事。辖秘书、庶务二司。二年,改秘书司为军枢司,庶务司为军储司。同年并入海军部。
官名。 西周置。 史之正长。 参见“史”。
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属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六官分掌。《周礼·天官·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