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屯田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后改隶徽政院,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
见“牧养监”。
周朝王室的简称。《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
即“延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
官名。西晋置。《晋书·朱伺传》:“(伺)转骑部曲督,加绥夷都尉。”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充任。参见“主文中散”。
官学名。春秋时郑国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参见乡学”。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师帅四人,官阶为职同两司马,掌侍应杂务。
官名。又称“卒帅”。春秋时齐国置。一卒之长官。《管子·小匡》: “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 十邑为率,率有长。”《国语·齐语》: “三十家为邑,邑有司; 十邑为卒,卒有卒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