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主客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即“转运司”。
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别称。
官名,即谒者仆射。详“谒者仆射”条。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见“十光将军”。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之内务府。掌理盛京陵园及祭祀等项事务,并掌本府职官升迁调补,生死逃亡之事。顺治元年(1644)盛京包衣三旗设佐领三人,由一人掌关防,下设司库、催总、笔帖式各官,办理所属事务。康
清朝“健锐营”之别称。
官名。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
①官名合称。秦朝指给事殿中的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隋朝指内官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炀帝置为女官六局之长。唐朝沿置,以称宫官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又称诸尚书,为
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员额一人,掌授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