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宪部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整饬风俗,维护治安,编查户口,稽核工程,交涉外事,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犯人,侦探秘密,并管理行政警察、高等警察、司法警察事项。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
官名。即尚药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尚药奉御。参见“尚药奉御”。伎术官名。唐置,见“奉医局”。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高级僚属,出征则置,掌管行营事务。至隋,历代多沿置。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晋王杨广为灵朔道行军元帅,杨素为行军长史。唐初用兵,各总管府亦置。亲王遥领,则以行军长史主其军事。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房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
官名。南北朝时期置,掌外兵之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起兵命将,有外兵参军二人;《南齐书·刘绘传》记刘绘为豫章王嶷镇西府外兵参军; 《梁书·沈约传》记沈约曾仕郢州安西府、荆州安西府,均为外兵参军兼记
即“江南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隶于漕运总督。漕粮北上,各省漕船分帮,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协助领运千总督运,三年无误,以卫千总推用。咸丰三年 (1853) 停。
六部尚书别称。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员额十四人,承秘书长之命,办理呈府备案各项规程章则及各机关工作报告的审核编辑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