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制用语。指官吏升迁的一种标准,即以功绩大小决定升迁官职的次序。《汉书·酷吏传·田广明传》: “以郎为天水司马,功次迁河南都尉。”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冯万石等三人及第。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 (582) 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司之一。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工 (唐改尚功) 局,掌供御衣服裁缝。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司刑狱。
清末新建的近代海军。同治年间,上海机器局、福州船政局先后成立,其中福州船政局特设前后两学堂,前学堂学法文及造船学,后学堂学英文及驾驶术,这就是中国海军的基础。不过所造大都是木质的浅水船,还不能完全提供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顾问应对、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以)彭城张昭、广陵张紘、秦松、陈端等为谋主。”谋主即谋士。
官府文书名。宋朝,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由翰林学士起草。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满洲官缺。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京官除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京府、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
武猛、武略、武胜、武力、武毅、武健、武烈、武威、武锐、武勇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武”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