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二人。嘉靖中革去副使。收存抄没违禁物、 礼部开送外国进来罗纻绫䌷及工部退回缎匹。官库名。明置。掌黄红等色平罗熟绢、玄色等色杭纱及青细绵布,
官名。东魏置。《北齐书·高乾传》:“(高昂)复为军司大都督,统七十六都督,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从五品,奏补。为典簿厅之长,总理文牍、会计及一切庶务,并监督簿以下各官。
官名。见“札萨克”。
官名。宋朝军中教官。神宗熙宁七年(1074),于系将禁兵中置,掌军事训练。哲宗时,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由都监或监押充任。南宋属军职,位在准备将之下。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
即“考功郎”。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鹰军。以鹰名军,取其迅捷之意。设详稳等职。
官名,即“督邮”。为郡佐吏,掌监督属县,督送邮书,追捕盗贼,纠举违法、宣布教令,审理诉讼等。《后汉书·百官五·州郡》:“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参看“督邮”条。
十六国、北朝时期少数民族部落酋豪的名称。《魏书·太祖纪》:“(天兴)六年(403)五月辛未,朔方尉迟部别帅率万余家内属,入居云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左武伯”,员一人,与右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则备三仗于庭